关于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的一般问题:
一、推荐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 ,具有思想解放、求实创新、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2.学风朴实严谨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较高的学术造诣,其 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;
3.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,在学科建设和发展 中能真正起到带头、促进作用,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;
4.教学、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;
5.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),年龄在 45 周岁(含)以下。
二、推荐程序
1、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;
2、单位组织推荐小组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研究推荐,并在本单位公示;
3、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;
4、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,提交学校研究
三、具体请参看附件的通知文件